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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节选)
来源: | 作者:cars-100 | 发布时间: 2022-03-02 | 8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推进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是带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推进节能减排、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是带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途径。为促进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超低能耗建设成本可按程序计入项目总投资,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

 

各市、县要深入贯彻《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部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形成规模化推广格局。2020年和2021年,石家庄、保定、唐山市每年分别新开工建设8万平方米、20万平方米,其他设区的市每年分别新开工建设3万平方米、12万平方米,定州、辛集市2021年分别新开工建设2万平方米。2022-2025年每年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递增。到2025年,全省竣工和在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合计达到1340万平方米以上。

 

在城市新区、功能园区等区域规划建设中,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30%以上。

 

鼓励既有建筑,尤其是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建筑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鼓励、引导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同等享受本通知中的优惠政策。

 

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产业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督导政策实施,推动落地生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底。